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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与申报工作的通知

华体会(中国)官方:2009-05-15 作者: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基金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08―2009学年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和2009―2010学年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2009学年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

1、各院系团委和项目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2008―2009学年学生创新基金项目检查与指导工作,确保项目研究目标的实现。

2、项目负责人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实事求是地撰写《合肥工业大学2008-2009学年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并按下述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1)若课题成果以论文(研究报告)形式公开发表,需提交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发表论文须注明项目基金来源为:合肥工业大学2008-2009学年学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

(2)若论文(研究报告)已被录用待发表,需提交稿件录用通知和论文(研究报告)全文;

(3)若研究成果为科技发明制作,需提交研发成果的研制报告,并附上研发成果的实物照片、国家专利证书或参加竞赛的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学校将根据提交的材料编印《合肥工业大学2008-2009学年学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汇编》。

3、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提交的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对于如期结题但不能达到预期研究目标、无故拖延结题或不能结题的项目,学校将取消项目资助,并追回已使用的资金;因特殊情况需延迟结题的项目应提交暂缓结题申请,经学校批准后转入下一年研究工作。

4、各资助项目于5月30日前将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有关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交到所在学院团委,待收齐后统一交到校团委科技实践部。

二、2009―2010学年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

1、2009―2010学年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合肥工业大学2010年7月1日前在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并应具备《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基金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条件。学校鼓励并优先支持本科生主持和参与的项目研究。已获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等校内基金资助的项目,将不予立项资助。

2、本年度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华体会(中国)官方原则上为一年,华体会(中国)官方为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

3、申请者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09-2010学年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也可在校团委网站下载。

4、请各学院团委于6月5日前将本单位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的纸质和电子文档统一交到校团委科技实践部。

联系人:宋之帅2902702,E-mail:qzl@hfut.edu.cn

附:1、合肥工业大学2008-2009学年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2、合肥工业大学2009-2010学年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3、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基金实施办法

校团委 教务处 学工部 科研处

200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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